区区盗匪不算什么,他可以发动门派的力量去剿灭。
可这天下,所有对他虎视眈眈的人,他又该如何应付呢?
像刚才这样,把对他有怀疑的人逼得自刎,已是天大的侥幸。
他不相信自己能几次三番的成功。
心境脆弱的敌人不可能再遇见。
不能凡事都把希望寄托于敌人的不靠谱,那是对自己生命的严重不负责。
所以他有两个选择,要么跑,要么留。
跑很简单,学一下《凡人修仙传》里的韩老魔就行了,眉头微微一皱,退至众人身后,见风头不对就跑。
他韩跑跑都不嫌丢人,我嫌什么丢人?
仔细一想,确实很丢人!
尽管只是诱因,被一个只听到名字的土匪,逼得逃出灵霄派,这天底下有这样滑稽的事吗?(第一版就是)
韩立牛逼,是他可以在韩跑跑和韩老魔之间来回切换。
遇到打不过的就跑,等打得过了,手下毫不留情。
而像他这样没有实力的,离开了灵霄派的环境庇护,很难说有什么好下场。
所以,跑不太好。
那么留呢?
留也很难。
一个月后就是青玄大会,到时候他必须展现实力。
是重新书写不败神话,还是他的神圣光芒就此破灭,孰能知晓?
这中间的时间,太过短暂。
若给他个十年八年,他有信心重新变得强大。
一个月,开玩笑呢?
真的是跑又跑不得,留又留不得,叫人左右为难。
此时此刻,他感觉到一些重大的变故,横亘在他的未来。
他想起了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:『生存还是毁灭,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。』
很多人只知道它的头一句,其实后边更加精彩,我来翻译润色一下:
『是默然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?或是挺身反抗世间无涯的苦难!去战胜,去把它们消灭——这两种行为,哪一种更值得敬佩?
从此一死了之,陷入睡梦里,然后呢?在无限的长眠中,我们心头的苦痛,仅凭血肉之躯无法解脱的重重打击,都可以从此消失……这似乎也不失为一种求之不得的结局。
从此一死了之,陷入睡梦里,沉湎于难言的梦境里;
是的,要如何抉择呢?
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,在那无言的睡梦里,究竟要做些什么样的梦境,实在叫人心虚不已。
也正是因此,人们甘心于长久的困在苦难之中不得前行。
试问,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嘲讽、上位者的肆虐、傲慢者的冷眼、爱情被蔑视的苦痛,迟来的正义被束之高阁的残忍,费尽辛勤却换来的徒劳无功,而这一切,只需他拔出剑来,就可以得到解脱么?
谁愿意肩负这样的重担。
在不堪重负的生命里吼叫流汗,若不是害怕那不可知的境界,害怕那不曾有旅人归来的神秘之国,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,使我们宁愿忍受折磨,不敢去向我们未知的道路。
这一切的顾虑使人变成了懦夫,决心迸发出赤热的光芒,又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病态的苍白,再伟大的事业,在思前想后中,也会逆流而退,失去了前行的动力,变得软弱又无能。
女神啊,美丽的奥菲利亚(哈姆雷特的女主角),记得替我这个罪人忏悔。』
所以凌云霄觉得。
生存还是毁灭,在于他是看到黑暗即将到来,还是看到新的黎明正在靠近。
这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。
或许他可以……
跑吧,带着玄灵妃跑吧!
我的女神,我的挚爱,带着我的痛苦和迷惘,带着你的细心和温柔,带着我的一腔热血,带着你的善良祈祷,从此逃脱世间的苦难,一起远走高飞!
可是……那又能怎么样呢。
从此沉沦于世间,不过是从一处苦海,跳脱到另一重苦海。
当他漠然的忍受了命运的无常,无常的命运必然会想方设法,用尽浑身解数叫漠然的他必须开口。
只是那时,从他口中喊出的,究竟是痛苦的悲嚎,还是得意的大笑,亦或是向天的怒吼,要么咬着牙到死都不愿意开口。
他不得而知。
所以,他决定逃跑。
他也决定不逃跑。
他回头看着灵霄山,想说再见。
就好像跟心爱之人说的再见,到了嘴边都是别走的意思。
每一次的狠心离开故乡,都是为了更好的回来。
回来啊,回来……
我若一去,是否还能回来?
(题外话,《回来》这首歌,我听梁博版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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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干年前。
寂静的夜空,炙热的星辰。
辽阔无边的真空宇宙,宏伟壮阔的恒星燃烧。
凌云霄站在一片星空之下,身影仿佛永恒。
他在欣赏着恒星的光芒。
多么绚烂,多么温暖。
他抬起一手,轻轻一握,仿佛整片虚空都被捏住了心脏。
炙热无比的星辰立即熄灭,澎湃的火海转眼化为一片死寂。
冰冻的痕迹在辽阔的恒星表面蔓延,整片世界覆盖了一层冰雪的气息。
他施展了逆转阴阳之术。
地狱般的火海化作了冰冻的海洋,随着星辰的光芒熄灭,恒星的‘地壳’破灭,‘大地’动摇,一切的冰雪落入了巨大的裂缝之中。
恐怖的引力肆意的摧毁着一切,失去了澎湃的热力,失去了内部平衡,巨大的真空开始将自己撕裂。
快速的旋转,坍塌,崩坏,巨大的质量疯狂的涌向已经熄灭坍缩的内核深处。
就在此时,他松开了手。
原本坍缩的内核又重新得到了释放,其膨胀的速度可以达到光速的十分之一。
外层的巨量物质止不住坍缩的趋势,亿亿亿重山崩的威势,迎头赶上。
两者相撞的瞬间,照亮了整个宇宙星空。
超新星爆炸了,犹如千万亿个太阳的光芒。
这一瞬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巨大能量,比太阳一辈子释放的都多。
在这样的爆炸前,他纹丝不动。
这对他来说,算是一种不错的解压方式。
待到光芒消散,一切的尘埃被吹向遥远的地方。
原地留下了一颗快速旋转的‘中子星’。
其‘南北极’各自爆发出一条恐怖的究极光柱,搅动着寰宇空间。
那些远去的星际尘埃在它的搅动之下,重新化作了吸积盘,孕育着下一轮恒星的诞生,也许在接下来的无数岁月里,还会诞生行星,诞生生命,谁知道呢。
而这,不过是他‘仙帝’级战力的普通体现,换了任何一个仙帝级战力都能做到,哪怕是最弱的‘花仙帝’也勉强可以。
他真正厉害的,是他来到的根本不是他原本的时间。
他‘先天道缘之体’真正令人害怕的地方,就在于此。
他可以随意的穿梭时间和空间,来到任何一个时间和地点。
他为了解压,同时防止这样的力量对他所在的时间造成破坏,来到了无限遥远的‘太古时期’,离盘古时期不远。
这个时期的宇宙,堪称是‘大型烟花现场’,星辰的诞生与毁灭是一种常态。
所以他毁几颗星辰,根本不算什么大事。
他一转身,又回到了灵霄派,站在半山腰望着山下盛景。
有青山作伴,有云雾徘徊,好山好水好自然。
山下有农林渔牧,耕作者闲了,直起腰来看着山景,正见到山腰上有人张望。
哪里会想到,这人就在漫不经心间毁了一颗星辰呢。
凌云霄抬头张望,心里算着时候。
果不其然,天边的一颗星辰闪耀起来。
那正是他毁灭星星的光芒,穿越了不知多少亿光年,来到这个时间。
横跨了不知多少亿年,依旧亮如满月。
“完美!”
要达到这种精确,得在诸天万界的运动中,找到恰到好处的时机。
他算得一点不差,这让他颇为得意。
得意之中,又平添了几分寂寞。
哪怕他有纵横惊世之才能,又有谁能知?
毁灭星辰,如揽巨富于闹市,撒钱币以解忧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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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云霄抬头望去,天边有一颗星辰闪烁。
他不知道这颗星辰和自己有什么关系。
他心中叹息:是啊,这世上与我无关的事太多了。
天边的星辰,墙角的蟋蟀,寂静的流水,树下的落叶,都好像与我无关。
可是鲁迅又说:无穷的远方、无数的人们,都和我有关。
于是他想。
那么归根结底,这颗星辰也是与我有关的。
这天地间的一切都与我有关。
我不能让星辰寂灭,那将使我失去夜里的光亮。
我不能让蟋蟀停止鸣叫,那意味着冬天来临,而我没有准备好抵御严寒。
我不能让河水放任自流,我要让它流到田地里去,为粮食焕发生机。
我不能让落叶就这么在地里腐烂,我要把落叶扫做一团,使它成为珍贵的肥料。
看吧,于是这一切都与我有关了。
原本,我对人类的存亡并不在乎。
可是一旦人类面临存亡,这其中必然有我的哀嚎。
所以,这世上的一切,我不能不去管。
于是他决定,剿匪!
悠扬的歌声在他的脚步声中越加坚定。
“长亭外,古道边,芳草碧连天……”
此时,灵霄派众人还未散去,不少人就近谈论着大师兄的英姿。
只见他再次召集了众人,大声喊道:“大风起兮云飞扬,安得猛士兮走四方!”
他抬手一挥:“土匪,任何时候都要剿,不剿不行!”
“你们想想,你带着老婆,出了城,吃着火锅,还唱着歌,突然就被土匪劫了!”
“所以,没有土匪的日子,才是好日子!”
灵霄派弟子震惊不已:“大师兄又要剿匪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