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网址:www.diquge.com
骑单车的时候,那种出汗的感觉真挺爽的。这让我到很多人喜欢跑马拉松,显然,它们肯定不是在自虐。
难道跑全马的人,在跑之前,会是戴着痛苦面具,被迫去准备吗?
确实挺难想象的。。。。
但马拉松确实是一种爱好,虽然我没跑过吧,总有人乐在其中。
别人只能看到痛苦,疲惫,满头大汗。身处其中的人除了那些浮于表面的东西,自然也有其它的感受。
虽然,我总是在日记里边抱怨,又是爱而不得的一天,又饥渴了。
但是总体来说,能有一个喜欢的人,其实还真是挺幸福的。
如果不是因为热爱,谁又能无聊到一边抱怨,又一边不愿离开呢?
我写的爱而不得,也不是为了哭惨。这个世界上不存在,因可怜而产生的爱。总是抱怨,反倒招人烦。
虽然有点招人烦,但我真是这么想的,纯真实想法。都没人看,我还在这儿自己骗自己,没啥意义。
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,去证明宝宝为啥喜欢我。反正写小说嘛,当然也可以搪塞过去。只是一想到现在的你,便觉得开心。只是一想到未来和你在一起,便觉得幸福。
快乐就是喜欢的理由。
我写了那么,那么多,又是因为什么呢?我仅仅只是一个记录者。
觉得开心,就写了,仅此而已。
什么叫自由呢?无非就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儿吧。甘愿被束缚的人,难以割舍的情感,不愿醒来的梦。
如果非要找出一个理由,
因为啥比较合理呢?
应该是因为爱吧。
又是抽象的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