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西汉以来,中国社会几乎一直是一边倒地认为:秦朝国运短祚、灭亡迅速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是它的法律残忍,“以刑罚为巢,“用刑太极”(陆贾《新语·辅政》),弄得天下不宁,黔首造反。比如,西汉初年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学家贾谊痛斥秦法是“繁法严刑”,“置天下于法令刑罚”(贾谊《过秦论》),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秦法把整个天下搞成了一个大监狱;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、曾受过汉武帝宫刑、文笔颇为公正的司马迁,为发泄对汉朝的不满,也指桑骂槐,大骂秦代的法律是“秦王怀贪鄙之心,行自奋之智废王道,立私权,以暴虐为天下始”的“酷法”(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);还有东汉著名的文学家、史学家班固,评价秦代推行的法律是“法令烦惨,刑罚暴酷,轻绝人命,身自射杀;天下寒心,莫安其处”(《汉书·爰盎晁错传5》)。他们的咒骂之声一个狠似一个……“汉承秦制”又骂秦律暴酷的“汉骂”都有个先天的缺陷,那就是都无事实证据或者基本的数字论证,只有肆意挥洒、大而无当的怨毒和咒骂。
经过400余年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的传教和“洗礼”,秦代推行的法家学说早已被涂抹成了妖魔鬼怪,以青面獠牙的负面形象载入了史籍,留给了后世。因此,尽管1975年12月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简文,清清楚楚地记载着秦代法律并非只有食人炊骨般的“残暴”,但国人还是放弃不了自西汉以来流传了千百年的那一套陈腔老调,就连近代包括现在的思想家和历史学家,亦是如此,没有人敢哼一声秦代的法律制度并非彻头彻尾的“酷法恶刑”,没有人敢说一句秦朝的速亡与吏治的荒诞有关,更没有人敢触碰秦朝法律到底残酷与否这一重大社会敏感问题。
秦朝的速亡果真因为“置天下于法令刑罚”,“轻绝人命,身自射杀”的暴刑而逼反了天下吗?非也,云梦秦律当中众多的原文,早已解密了这个重大问题,答案是:秦朝速亡的根子在于“吏不平”,和整个秦朝法律环境关系不大,而和吏治的荒诞紧密相关。除了“阶级斗争(通常说的农民起义)”是秦朝灭亡的外力之外,“连坐”与“貲官”制度迫使官员离心离德、“诸侯并起叛秦(《史记·秦本纪》语)”,这才是秦朝速亡的内在原因。
从内在因素分析,中国封建社会,民心的向背,最终地决定着封建王朝明天后天乃至将来的某一天的存亡,而官心的向背却分分钟地决定着封建王朝今天明天或后天的存亡,这是一条不争而又不好说穿的社会定律。为了既收买民心又笼络官心,秦代在治吏制度中实施了一套矛盾的做法:一方面确立了各级官吏的种种特权,比如:产品特供、饭菜特定、人车特配……特别是一把手的特权更是大得不得了等等[1];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严肃治吏管理章法,包括选官用吏、思想教化、宣贯为吏之道,推行责任追究等等[2]。而责任追究的主要手段就是处以赀刑,也就是罚款。我们在前面《云梦秦律是一部经济法规》所讲的75条罚款[3]中,就有56条是专对官吏的。包括了耽搁徭役征发、发错粮食、错办案件、瞒报错报户籍、悖离朝纲、擅权枉法、倚权妄为、牲畜饲养课殿、量具误差、官器官物管理失责、会计账目出错、原料产品和工程质量不合标准等等内容。罚官的条文占到了细分以后法律总数156条的35.5%,是罚款条文总数75条的74.5%。出现了三分之一多的法律条文、七成半的罚款是针对官员的特有现象。
[1]参阅本书第一篇第十四章《官员特权制度》。
[2]参阅本书第一篇第十五章《官吏管理制度》,第十六章《责任追究制度》。
[3]参阅本书第二篇《云梦秦律是秦代的经济法规·(壹)赀刑》。
不妨再说两个例子开开眼:比如,上交朝廷的丝织品涤带若质量被评为下等,就自下而上赀罚操作工→制造工长→工厂厂长→县质管官员和县主管制造官员→县丞→县令大小五级官员,一直罚到县令为止【1】;再如,饲养场的牛羊不下崽要罚乡长。规定十头母牛一年生六头牛崽,十头母羊一年生四只羊崽,生不了这多崽,饲养员、场长,乡里管理饲养的副乡长和乡长都要各罚384两“秦半钱”【2】。这,便是其中最“搞笑”的又一个例证。
【1】【秦律杂抄10:…B縣工新獻,殿,貲嗇夫一甲,縣嗇夫、丞、吏、曹長各一盾】;
【2】【秦律杂抄27:牛大牝十,其六毋(無)子,貲嗇夫、佐各一盾。·羊牝十,其四毋(無)子,貲嗇夫、佐各一盾】。
范围之广、数量之多、内容之荒诞的秦代“罚官”规定,首开了中国历史上“貲官”“坐官”制度的先河。这种无所不包、为官员量身定制的“貲官”“坐官”制度,其副作用自然也是强大的:
一是增加了百姓对朝廷的怨恨。秦代的罚官制度,有一个奇怪特点,一般不动被罚官员的位置,也不摘他们的帽子。这样一来,被罚官员只要官位还在,朝廷貲其一钱,他们就会找机会变着法子“翻本”,搜刮百姓三钱五钱十钱甚至更多。到头来受害更大的还是老百姓,老百姓更加怨恨的还是朝廷;
二是毒化了官场风气,腐蚀了官吏队伍。貲官制度客观上推着官吏去盘剥百姓,成了官吏巧借名目,强取豪夺的推手。
三是削弱了官员对朝廷的忠诚,滋长了异心,导致官员和朝廷离心离德。
正是因为“貲官”“坐官”制度激怒了各路分封的大小诸侯,包括宗亲世袭的、打天下分封的、原来六国降秦留用的诸侯和郡、县(道)官员,他们联手叛秦,借抵制秦二世的昏庸无能和反对赵高之流的乱政,对起而暗流涌动继而风起云涌的反秦农民起义,或袖手旁观,或策应支持,或反戈相助,很快即堕了秦帝国的“七庙”,断了秦朝的“香火”,将一个经过135年变法图治、近10年兼并战争而建立起来的统一的强大的秦帝国,只用两年就推翻了。其秦亡汉兴的历史场景,正如司马迁所描述的那样:“夫秦失其政,诸侯豪桀并起(司马迁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)”、“诸侯并起叛秦”(司马迁《史记·秦本纪》)!
迄今为止,多少年来国家的教科书都说秦代的迅速灭亡,是由于严刑峻法引起的。然而我在想:倘若没有另一份考古物证印证秦代法律是“以刑罚为巢”、“用刑太极”、有搞垮政权的破坏力的话,那么,我倒是认为:秦代迅速灭亡的一个真实且重要的原因,恐怕在于吏治的荒诞,即:“貲官”“坐官”制度让官员离心离德,“诸侯并起叛秦”,灭了秦代的统治。诚如东汉时期的史学家班固在《汉书·晁错传》中所云:“秦始乱之时,吏之所先侵者,贫人贱民也;至其中节,所侵者富人吏家也;及其末涂(途),所侵者宗室大臣也。是故亲疏皆危,外内咸怨,离散逋逃,人有走心。陈胜先倡,天下大溃,绝祀亡世,为异姓福。此吏不平之祸也”。
不是吗?请看看史料记载: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以后,“诸侯并起叛秦”的反秦首领,除了刘邦和项羽以外,主要人物还有魏咎、魏豹、陈余与张耳、武臣、韩广、臧荼、彭越、田儋及田荣兄弟三人等等等等,他们哪个不是秦廷官员?谁人不是新朝贵族?而和反秦武装打过几仗的官员,除了章邯、司马欣、董翳、王满等寥寥几人之外,其他的都干什么去了?在国家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,秦帝国的官吏队伍竟是如此的心有二志,背弃朝廷。这,不是吏治出了问题是什么?导致官员离心离德的原因,那种“范围之广、数量之多、内容之荒诞”的貲官制度又能脱得了干系么?
‖全书综述‖
总而言之,云梦秦律,是秦代的国家治理制度而非完整的法律。在这些不完整的法律中,经济处罚法律又占据其主导地位,包含死刑在内的“肉体毁伤刑罚”,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,且较之夏商周各朝也大为减少。这说明,严刑峻法虽为秦法的一个重要特征,但它决不是它的全部价值取向、社会追求和终极目标。在云梦秦律那些所谓的“严刑峻法”之中,也包含着那个时代特有的“宽仁”主义精神。此外,秦代法律的一些特殊司法规定,也是孕育当代法制原则的滥觞,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。